赤炖肉鸡

赤炖肉鸡,洗切净,每一斤用好酒十二两、盐二钱五分、冰糖四钱,研酌加桂皮,同入砂锅中,文炭火煨之。倘酒将干,鸡肉沿未烂,每斤酌加清开水一茶杯。

译文

红焖家鸡肉,洗净切好。每一斤鸡肉,配好酒十二两、盐二钱五分、冰糖四钱,把桂皮研磨后酌情加入,一同放入砂锅,用微弱炭火慢煨。倘若酒快要烧干,鸡肉还没有炖烂,每斤鸡肉可酌情添加洁净沸水一茶杯。

注释

1. 赤炖:红焖小火炖煮。
2. 肉鸡:家鸡肉。
3. 两:古代重量单位,古制一斤为十六两。
4. 钱:古代重量单位,十钱为一两。
5. 研酌:指将桂皮研磨成粉,酌情添加。研,研磨。酌,斟酌、适量。
6. 文炭火:微弱炭火,即小火。
7. 倘:倘若,如果。
8. 清开水:洁净沸水。
《随园食单》清·袁枚 《山家清供》宋·林洪 《浦江吴氏中馈录》宋 《云林堂饮食制度集》元 《吕氏春秋·本味篇》先秦 《饮食绅言》明·龙遵叙 《清异录》宋·陶谷 《烧尾宴食单》唐·韦巨源 《饮膳正要》元·忽思慧 《齐民要术》北魏·贾思勰 《调鼎集》清 《醒园录》清·李化楠 《易牙遗意》元·韩奕 《食宪鸿秘》清·朱彝尊 《养小录》清·顾仲 《中馈录》清·曾懿 《扬州画舫录》清·李斗 《随息居饮食谱》 《膳夫录》宋·郑望 《墨娥小录》明 《陶庵梦忆》明·张岱 《馔史》元 《本心斋蔬食谱》宋·陈达叟 《居家必用事类全集》元 《玉食批》宋·司膳内人 《食珍录》南北朝·虞悰